無想定、禪定、滅盡定三者有什麼區別?
【問】:請問無想定、禪定、滅盡定三者有什麼區別?
【答】:這個問題非常好,儘管經論的說法很多,但不容易懂,很多修行者不知道它們在行法理論和行法體驗上有什麼不同。
簡單來說,無想定是世間法,不出三界;禪定是有功用行的行法,以禪定可以出三界;滅盡定是無功用行的行法,出三界以後才證得。有人把『滅盡定』說成『類似於無想定』,不是這樣!目前大部分的修行者把無想定當作禪定,所以不能出三界,更不能到滅盡定。
下面舉例說明三者的區別。
比如某件事發生,這件事帶來了束縛和困擾。如果沒有辦法究竟止息這種束縛和困擾,這時候就在凡夫地。『束縛和困擾』即染著,表面上看是這件事『主動』束縛和困擾自己,而實際上,束縛和困擾則來自於自己對這件事的分別、判斷、執取。受到束縛和困擾就在生死界,如果能究竟『止息』這種束縛和困擾,就是在這一法上出三界。
如何止息這種束縛和困擾?
第一種,遠離這件事,遠離環境、人群,不再想,令自己不在心裡受它的影響。這件事發生之後,可以令自己安坐,處在安靜的環境裡。但不論如何,心裡不再牽扯這件事,這種是無想定。
無想定可以獲得世間輕安,可以得世間解脫,但不出三界。為什麼?一旦這件事再次發生,或者一旦想起這件事,還是受到它的束縛和影響。
凡事都能做到無想定的人也很有功夫,心裡不受困擾,但這是世間清淨,不是出世間清淨。這種不是真正地解決問題,所以,儘管看上去得解脫,但是沒智慧。很多人把無想定當作證諸法空,這是錯解。
第二種,心裡先安靜下來,然後看清楚這件事,特別是看清楚自己為什麼受到這件事的束縛和困擾。這裡本來是兩個因素:『這件事』和『面對這件事的自己』。禪定需要再增加一個因素,就是把自己放在這兩個因素之外,看清楚這件事和自己之間發生了什麼,怎麼才能止息這件事帶來的束縛和困擾。這種就是禪定行法,確切來說是道種智行法中的禪定行法,是在這件事和自己之間,找到面對這件事時的一種模式,這種模式能令自己穩定而準確地解決這一類事帶來的束縛和困擾。
聲聞種性的禪定不是這樣,他們不是在模式上找到方法,而是在自己如何面對這件事上找到方法,他們沒有第三個因素,只有兩個因素。
所以禪定不是無想定,禪定不是遠離這一法,而是在面對這一法時,找到止息束縛和困擾的方法,以這種方法出三界。
禪定需要思惟,需要分別、選擇和判斷,需要不斷在行法實踐中校對、調整和提高,讓自己能穩定而有效地應對所有法,並且明確自己有不受束縛和困擾的確切體驗。在經典中,世尊稱此為『如實知』或者『自知』。
不能息滅一切法的存在本身,而能以智慧力息滅一切法帶來的束縛和困擾,這是證諸法空。
第三種,滅盡定行法。滅盡定行法是在禪定成就的基礎上建立的,當面對一切法時,如果已經建立起不受任何一法的束縛和困擾的行法實踐,並且能自如地、自覺地、穩定地應對所有法,不再對自己的行法實踐有額外的審核,不論哪一法現前,什麼因緣現前,『身語意』一切法都能安住在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一貫的、穩定的體驗中,這個時候即是滅盡定。
『額外的審核』是在心、心所法、分別法中,有審核和被審核。不需要這種『額外的審核』意味著行法實踐自覺生起,息滅這種心、心所法、分別法。
很多人把滅盡定理解成息滅對『身語意』一切法的覺受、息滅『身語意』一切法的存在、息滅一切心意識活動,不是這樣!這種就是無想定,乃至斷滅見。滅盡定是息滅這一切法帶來的束縛和困擾,而不是息滅這一切法的覺受和存在本身。
廣泛來說,佛教常講空一切法、盡一切法、無一切法等,『空』、『盡』、『無』這些動詞,皆不是指息滅一切法的存在,而是在一切法中,以智慧力止息這一切法帶來的束縛和影響。
經典中與『滅盡定』相當的說法有很多:無功用行、不動地、灌頂位、阿鞞跋致地等。
禪定與滅盡定這些說法的準確表現如何,要系統學習佛教的行法理論與行法次第才行。在不同的行法理論與行法次第中,禪定與滅盡定皆有不同的表現。
講到修行者證得某個位次、證得某一法時,『證得』包括兩個方面:第一,概念準確,要如實知所要證得的那一法是什麼標準,應該有怎樣的行法體驗;第二,行法體驗要清晰穩定,隨時生起。『證得』不能離開當下的一切法。
行法體驗至關重要,沒有哪個成就者對所證境界沒有體驗。比如要證無生忍、無生法忍,如果不知道什麼是無生忍、無生法忍,不知道怎麼體驗無生忍、無生法忍,就不算證得。如果不知道它們是什麼體驗,一味重複經典上的文字名相,在概念上做文章、做文字遊戲就沒有意義。